2)第一章 生于穷苦,长于桃源_白颜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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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铃就搬一下,所以她常常带我去矿上,没事就陪我抓蚂蚱,用一根细铁丝穿起来,在电热炉上烤着吃。说到吃,那时家里穷,逢年过节也就能吃一次肉滋叻⑦,他们都舍不得吃,全留给我。姑姑一发工资就去给我买儿童乐⑧和方便面,我基本不记得母乳是什么味道,奶粉也没喝过,大概因为太贵吧~所以这两样算是一个两三岁的辅食吧。当然,上述的美食是儿时的记忆,长大后想回味,但无一不变味,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大概如此吧。

  关于爷爷奶奶。对于爷爷的记忆多半是喝多了才回来,所以记忆不深,奶奶作为一家之主总是对他又打又骂,还让我也跟着打骂,童言无忌,我也从不客气,少了几分恭敬教养,却换来奶奶的哈哈大笑,很是满意。两三岁的我便已懂得如何讨好一个人,和她站在同一战线,打压她的对手,结果是不会太坏的。

  就在这嬉笑怒骂,雷霆雨露之下,我又长一岁。没怎么见过的大姑⑨要结婚了,大姑大概18了吧,与不善言语的老姑不同,大姑嗓音更为清脆,性格也更开朗,颇有王熙凤的既视感,长相颇好,又爱打扮,所以必然不愁找婆家。大姑父也是个高大帅气的东北汉子。小时候的我很怕他,他不怎么说话,也不怎么笑。有一次在奶奶家的炕上他拿板凳吓唬我,说要拍我,当然,只是逗孩子的话,但却给我吓坏了。一旁大姑上去就是一巴掌:“白海军!你特么别吓唬俺⑩宝贝大侄儿!”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大姑父的笑容,他大概是真的爱着大姑吧。大姑父家是县城的,不算大户人家,至少是个小康家庭吧,所以愿意吃喝赌,大姑却不介意,一来,大概是大姑父真的很帅吧;二来,嫁过去离开村子就有好日子了,谁也不想再小山村苦一辈子。

  转眼大姑的婚期到了,在她婚礼上,我第一次遇到了还能记起来最早的玩伴,白杨,他是大姑父家的亲戚,不过具体是外甥还是侄子我是记不清了。只记得他是个大舌头,大家一起玩拍手游戏:“你拍一,我拍一,织毛衣。你拍二,我拍二,花手绢……你拍六,我拍六,又咬包子又咬肉⑪。”“哈哈哈,白杨又念错了,是六碗包子六碗肉!”周围的孩子们咋呼着,我知道,他是发不出“叻/l”的音。但是不知道是出于从重本能还是对于当时的我而言确实贬低别人能给我带来快感,所以我也跟着起哄,一起笑话他。吵久了,他也不耐烦了,脸上闪过一丝不忿,不过转瞬即逝:“哎呀,你们别管,接着玩,该几了?”只是个五六岁的孩子,若是一般孩子,怕早是大哭大闹喊着他们欺负我去找妈妈了吧,看来他是没少被嘲笑,连我大姑、姑父他们这些大人都笑话他,怕是他已经习惯了别人的羞辱吧。人为什么总喜欢通过伤害一个人来娱乐一群人呢?

  无忧无虑的5年后,我迎来了人生的第一难关——该上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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